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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区之狐》正文 第一百三十四章 后不后悔?(第2页/共2页)

常少有的能够在梅利身边依然发挥出色,不会让人失望的球员。同时拥有他们两个人,可以让我们的进攻火力升级成全欧洲最强的。”

弗朗西斯一边说,桑切斯一边点头。

对于这位俱乐部的功勋传奇,曾经世界足坛头号巨星的意见,桑切斯显得非常重视。

“……可是有一个很致命的问题。”弗朗西斯看见桑切斯这样子,就想笑,但他忍住了,板着脸竖起一根手指头。

桑切斯听见他这么说,桑切斯的脸上露出凝重的神情:“什么问题?”

“面子问题。”

桑切斯疑惑地看着弗朗西斯。

“现在外面都在传我们为当初错过胡感到后悔。如果我们真的引进他,就坐实了那些传言——我们真的后悔了。而你,哈维,作为俱乐部引援负责人,曾经表达过‘马德里国王不会因为没有签下谁而感到遗憾’这样的话,签下胡,就意味着你承认了自己过去的失误。这是一个大问题,哈维。”

桑切斯听完弗朗西斯一本正经的这么说完之后,笑了起来:“我还以为你说的是多么严重的问题,原来就是这个……和俱乐部的利益比起来,我的面子算什么?你以为我在这个位置上,就没被‘打过脸’吗?”

听到他这么说,弗朗西斯也无语了,还真是和桑切斯说的一样。

就算强如哈维·桑切斯这样善于慧眼识人的足球总监,也总是有看走眼的时候。他之所以出名,是因为为俱乐部挖掘出了梅利·巴内加这样的超级天才。

但并不代表他每一笔转会交易都是成功的。

马德里国王每年引进那么多人,卖掉那么多人,总有人在来到马德里国王之后表现欠佳,沦为“水货”。也总有人在离开马德里国王之后,表现突然好转起来。

夸张一点,这些都可以归咎为足球总监哈维·桑切斯的眼光问题。

但其实哪有那么多所谓的“打脸”呢?

球员是一种性质很特殊的“商品”,并没有合格标签,也没有看了就能正确使用的说明书。

一个球员来球队之后表现好坏,有太多的因素都可以影响到。比如球队的战术风格、球员本人的性格、不同地区的文化饮食差异、甚至是单纯的运气好坏……转会决策人的眼光,反而可能是最不重要的那一个。

但无论是媒体还是球迷,都习惯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毕竟这样才更方便传播炒作。你给球迷分析那么多这名球员为什么表现不好,远不如在标题上说一句“著名转会操盘手哈维·桑切斯看走眼”更能吸引人的兴趣。

于是如果有新援表现不好,大家都会习惯性地先认为是俱乐部的转会引援出了问题,而不是其他方面的问题。

就拿胡莱这个事情来说吧。

尽管现在胡莱踢出来了,弗朗西斯也是支持桑切斯当初决定的——对于马德里国王来说,胡莱是一个颇有天赋的年轻球员,但他来到马德里国王也不可能在一线队打上比赛。所以就算马德里国王签下来,也是会租出去的。

至于租出去之后胡莱的成长轨迹是否会和现在一样,那就完全是个未知数了。

甚至很有可能胡莱在转会来了马德里国王之后的成长完全不符合大家对他的期待,远没有如今这么耀眼。

所以用现在胡莱的表现来证明马德里国王当初放弃胡莱的选择是错误的,再反过来问马德里国王会不会后悔……

“大指挥官”路易·弗朗西斯认为完全就是媒体炒作的噱头。

马德里国王俱乐部当然完全没有必要为最初没有签下胡莱感到丝毫后悔。

“实际上,我有个事情,想要找你帮个忙,路易。”桑切斯说道。

弗朗西斯很意外:“帮忙?”

“是的,帮忙。是以私人身份帮俱乐部忙。”

弗朗西斯更意外了。

他和俱乐部是有聘用关系的,如果是俱乐部办事,那为什么还要以私人身份来帮忙?

“我希望你能找机会私下和胡接触一下。”

在弗朗西斯疑惑的目光中,哈维·桑切斯才把自己找他来的真实目的和盘托出。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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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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