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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改变了他对战争模式的认知,不管怎么样,这份情朱棣还是领了。
“老三,调集一队锦衣卫缇骑,来日随我去会会那自称长生天的妖狼。”
漠北草原上,碧空如洗,一望无际,一支千人骑兵队在草原上漫无目的的行走着,丝毫没有被草原上流传的恐怖氛围所影响。
领头的几个人正好是朱棣,朱厚照,朱高煦,朱高燧,还有马哈木。
回到自己老家的马哈木没有一点高兴,反而神 聚集而来的狼很多,密密麻麻,黑压压的一片,很难看出具体数量,但大多数都是普通野狼,只有少数几匹狼具有堪比武道后天境界的实力。
就这,还不足以对他们构成威胁,甚至一点压力都没有。
蚁多咬死象,也得蚂蚁具有特殊能力才行。
在狼群的拥簇下,自号长生天,把草原搅得混乱不堪的银白苍狼终于现身了。
通体银白透亮,眼眸炯炯有神,步伐迈动之间,自有一股超凡脱俗的王者气度。
它是狼王,是统帅群狼,具有高贵啸月天狼血脉的苍狼王。
“好一匹神俊非凡的狼王。”
朱棣赞叹道,那银白的毛发,那孤傲的眼神,都甚合他的心意。
一瞬间,他忽然不想杀死苍狼王了,而是想将之收为己用,骑着狼王纵横沙场,横扫四方,绝对十分带感。
“人类,离开本王的领地。”
苍狼王开口,声音具有一股莫名的大威严。
具有啸月天狼血脉,他生来就是要当王的,王的威严已经深入它的骨髓,即使面对威压万国的永乐大帝,也没有丝毫怯场。
“离开?”
朱棣咧嘴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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