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策略。张伟利能主动交代、提供关键证据、积极配合调查,其态度与黄明祥等人有本质区别。因此,我建议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基础上,同时给予其调离领导岗位、安排非领导职务的组织处理,并明确其三年内不得提拔或进一步使用。这样既彰显了纪律执行的刚性原则,又为后续的教育挽救工作留出了必要的政策空间,体现了组织在处理干部问题上的审慎与温度。”
肖树民微微颔首,表示认可,随后说道:“你们两位都发表了各自的看法,所提的建议也都非常中肯且具有建设性。无论是万书记提出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意见,还是一鸣市长提出的调离领导岗位并明确三年内不得提拔的建议,都充分体现了我们对党纪国法的坚决维护,以及对干部成长既严格管理又关心爱护的‘严管厚爱’理念。我原则上同意一鸣市长的意见,但建议在此基础上,将‘非领导职务’进一步明确为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以更清晰地体现组织处理的严肃性与不同层级之间的区分度。从一鸣市长刚才详细分析的张伟利主动交代问题的时机、具体内容及其配合调查的程度来看,其行为确实表现出一定的悔过之意,然而,其在政治忠诚上的动摇与法治底线上的失守,是绝不能轻易宽容的。将其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既与其原任职务层级相契合,又能鲜明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执纪导向;同时,设定三年内不得提拔的限制,也与其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及所造成的危害程度相匹配,从而真正实现组织处理在政治效果、纪法效果与社会效果上的有机统一,达到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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