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那个问题。她一直说我们这个评估报告,是不合法,然后不合理,什么各种的,但是问题在于他的一生的时候并没有能够出示任何一份,足以推翻该份评估报告,合理性合法性的证据,那么你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规则,他本来就是自己没有尽到举证责任啊,那当然就自己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呀,这个问题其实医生的时候,那个法官就已经跟他讲过了,重点在于,说他并没有任何其他的证据,你知道吧,这才是重点,所以我当时已经说过了,其实我们当时一审的时候,包括那个法官,自己后来也说庭上的时候本来是想给我们调解的,而且说实话因为当时开庭的时候他们对方是没有那个当事人来的只有他那个代理律师起来的,所以其实我们当时谈的时候也很明确的讲到过这一点。我觉得对方其实那个当事人本身。因为跟我们这边的当事人其实也算是亲戚的。就是他们本来自己就是亲戚跟亲戚知道吧!所以最开始的时候,我们这边当时也是讲他说他跟那个代理人,就是聊过嘛,然后也跟那个对方的那个当事人也就是他那个亲戚也聊过的,其实最主要的我觉得就是那个律师,一定要村多他们那个当事人说,就是来告,这个官司,然后巴拉巴拉就给对方讲的很好听,而且据我所知他这个案子他那个代理人说律师费应该也不低的,所以,就是从种种情况来看,我觉得,其次的,上述,应该也不是他们当事人的意思,肯定是你想他弄弄了,这没关系,然后自己说这么多的价格对吧,这么高的价格,结果最后关系,还打输了,当时肯定不可能,他肯定会说。上诉里后,他还可以再收一个二审的费用对不对,所以我觉得这个案子,你不管是从一审的角度来讲还是从他现在上诉的情况来讲,整体下来,我真的觉得就是他们,对方那个代理人,一定要一想打这个,觉得我这边的建议是,当然,案子还是要继续跟进的,所以我们现在还在参加庭审,什么的,但是我觉得你要让这个事情最后真正能够咬掉或者怎么样的话,其实还是要找一下对方,这个当事人,就是跟他清楚明白,把这个事情讲清楚,你这个事情,这个官司打下去没有任何好处的其实最主要的还不是就是给他多付一些律师费嘛,就是对你自己本身来讲,真的没有任何用处,他这个关系真的是,铁定输了,因为这个关系当时被什么时候所有的证据,所有的事实都已经摆的很清楚了,股权转让是合理合法,并且办理了。记得就是所有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是她自己一直在那边说他是可以撤销的,本来就不存在这些,可以撤销的室友,而且他的诉讼时效也已经过掉了,这个关系。所以我真的不明白那个历史在坚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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