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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27章(第1页/共2页)

非必要宋振明都不想跟她说话。

老街坊们没少在背后议论她糊涂,不乐意跟她来往。

那两年王菊日子不好过,恨林芳芳也是真的。

宋小梅对王菊很失望,可到底是亲妈,做不到不管她。

就把人接到边疆住了几年。

罗美菱怨气很大,在她的钞能力下林芳芳被特殊关照,过的痛苦万分。

腿瘸了,耳朵也聋了一只,几次病的快死了,命大硬是挺了过来。

去年劳改期满带着两个儿女回到京市。

没房子住也没钱,林文一家不让他们进家门,宋家人更不可能。

又找不到王菊这个唯一的依仗。

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林芳芳陷入了绝境,此时跟宋小梅过了几年舒心日子的王菊回来了。

林芳芳知道必须抓住这根救命稻草,拉着两个孩子一起给她磕头认错。

娘仨磕的满脸血,瘦骨嶙峋的样子实在可怜。

王菊心软了。

那些年父子夫妻相告的不少,都是时代的错。

林芳芳为了立功,那么做也不奇怪。

王菊替林芳芳找好了借口说服自己,跟宋振明商量腾出间屋子给娘仨住。

这一回,宋振明彻底意识到王菊只要沾上林芳芳就没救了。

他们家已经被王菊林芳芳害过一次,不能再让她们害第二次。

宋振明提出离婚,王菊不愿意,他二话不说向法院递交了诉状。

王菊找宋小梅姐弟说情,三姐弟只问她是不是非要管林芳芳母子。

林芳芳是残疾人,两个十多岁的孩子在农场长大,没念过书,因为各种原因,性格内向孤僻。

三人都劳改过,找工作非常困难。

没钱没房没工作。

如果她不管娘仨,能不能活下来都不一定。

五个儿女,只有林芳芳过的凄凄惨惨。

王菊实在做不到不管她的死活。

四合院是宋家的祖宅,一半在宋振明名下,一半在宋小梅名下。

她住再多年,一旦跟宋振明离婚,房子就跟她没半毛钱的关系。

除非宋振明和宋小梅愿意给她一两间。

但宋振明绝不可能把房子给她,不仅不给她,连住都不让她继续住。

王菊有退休金,去边疆的几年宋小梅承担了她所有的花销,有时还会给她零花钱,过年给红包。

退休金一分没动的存了下来。

八年存了三千多块。

在当下来说是笔巨款,买三四间平房都够了。

但王菊担心林芳芳母子的处境,如果把钱用来买了房,以后就靠她每个月的退休金生活,实在捉襟见肘。

也得留点钱给林芳芳,不然她死了林芳芳怎么办。

王菊厚着脸皮跟小有资产的宋小梅要。

让宋小梅过户两间房给她。

宋小梅当然不肯,王菊要把她的房子给林芳芳,凭什么。

她宁愿把房子送人都不给狼心狗肺的林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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