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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10章 于途51(第1页/共2页)

对此,沈氏集团代表沈妩女士严正声明如下:

1沈氏集团自第一任创始人沈云穹刘秀芝夫妇起,由其全资持有。

至时书澜女士接手,时书澜女士全资持有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沈氏集团自创立至今,其股权结构、经营管理及一切资产均与沈长清先生及其现任家庭无任何关联。

所谓沈妩女士“打压亲弟弟”的指控,其前提完全虚假,实属无稽之谈。

任何试图将本公司与无关第三方进行道德捆绑的行为,均是对企业产权的公然蔑视,是对基本商业规则的严重挑衅。

2有关家事的表述存在严重误导。

需要指出,相关当事人苏茵茵与沈妩女士父亲的关系背景及所谓“弟弟”的出生时间点,涉及沈妩女士父母婚姻存续期间的一段不堪往事。

沈妩女士本不愿多谈。

但如今,相关当事人公然利用舆论,歪曲事实,其行为已超越道德底线。

我们被迫提醒公众,指控方本身的道德立场存有重大瑕疵,其言论的真实性与动机不言自明。

下附沈长清与时书澜女士的离婚日期。

也希望苏茵茵女士精心策划的,针对优秀企业家的网络暴力与名誉侵权行为即刻停止。

沈妩女士及沈氏集团,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道歉行为,于今日已正式提起诉讼,将对一切违法侵权行为零容忍,给予最坚决的回击。

同时,为了对沈氏集团占用公共资源一事表示歉意,沈氏集团确认向救助贫困山区女童项目捐款一亿元,承担社会责任,帮助祖国的花朵。

特此声明。」

这条微博一出,公关部也开始运作发力,一时间#沈氏集团和沈长清没有关系##沈氏集团回应##沈长清苏茵茵出轨##沈壮壮私生子#

#沈氏捐款一亿元#等词条迅速攀升,几乎占满了整个热搜榜单。

实时消息风向也转的很快。

「差点被当枪使了,沈壮壮的出生证明是谁流出来的?

时女士和沈长清还没离婚呢,沈长清的私生子都满月了?」

「苏茵茵好阴险啊,小三是怎么敢跑出来嘚瑟的?」

「不是你们真不知道啊?我就是宜兴本地的,沈长清出轨这事儿,全宜兴人都知道好吧。

而且这公司和沈长清确实没有瓜葛,他不愿意继承,想要自由和当老师,做人不能既要又要吧?

因此沈家二老早早就把公司交给时书澜女士了,

沈氏也确实是在时书澜女士手里发展起来的,从宜兴小企业发展到现在全国性的龙头企业了,

现在明显她也在培养唯一的女儿沈妩当继承人。

和这俩渣男贱女有什么关系?」

「我没看错吧,一个亿?哈哈哈哈哈,沈总牛掰!

你不是想要钱吗?一个亿够不够?

够了?不好意思,我捐了也不给你。这也太爽了吧!」

「支持苏茵茵进去!」

「时女士手握爽文大女主人生剧本啊!当然也是她自己优秀,前期的苦一般人也吃不了。」

「果然还是要年轻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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